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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属南明山街道办事处社工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

未知 | 2020-11-16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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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属南明山街道办事处2020年公开招录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其他人员的成绩请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自行查询。

为确保公开招录社区专职工作者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1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地点:南明山街道办事处1209会议室(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50号)

二、资格复审时所需材料

1.《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属单位南明山街道办事处招聘2020年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自行打印)。

2.资格复审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退役军人应携带退役士兵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中共党员岗位的,还需开具所在党(总)支部的证明(具体模板见附件2)。

3.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复审,代复审者除携带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请所有入围面试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放弃资格复审的,请于11月24日前以书面的形式向南明山街道办事处组织科(1305办公室)确认(地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50号)。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安排

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请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的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尽量减少外出,避免人群聚集,并持续关注本人健康码状态。

2.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的考生务必带上手机,戴好口罩,进入资格复审现场及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健康码”,经验码、测温后,有序进入资格复审现场及考点。面试当天,考生应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资格复审和候考时,除核验身份按要求摘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面试时,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佩戴口罩。

咨询电话:0578-2655902  2990058

附件1: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属南明山街道办事处2020年公开招录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中共党员证明模板。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11月16日

附件1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属南明山街道办事处2020年公开招录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xlsx

附件2 中共党员证明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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