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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房地产管理处2020年11月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浙江华图 | 2020-11-18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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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海曙区房地产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根据岗位需求不同,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谈、体检、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宁波大市常住户口,户籍以2020年11月16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五)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

用人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数 招聘要求
宁波市海曙区房地产管理处 鄞江房管所 房产交易管理(工作地点:鄞江镇四明东路258号) 1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及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 3、有房产交易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18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电子版《报名登记表》,要求内容详实,发送到电子邮箱:2391893813@QQ.COM,邮件主题为应聘者姓名。

  联系电话:83867522联系人:严老师

  以上岗位均为劳务派遣岗位,一经录用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海曙区编外用工待遇标准执行,用工标准为5.3万元/年(含单位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即扣除单位和个人的五险一金后,月均实发工资在2500元左右)。

  本公告由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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