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皮肤病医院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局批准,慈溪市皮肤病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药剂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指标
药剂科人员1名(工作地点:龙山、观城院区)
二、招聘条件
1、宁波大市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卫生事业,能服从上级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和沟通能力。
4、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5、具有药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药学专业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11月25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慈溪市皮肤病医院(浒山街道孙塘路432号)三楼办公室。
3、报名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贴有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片的报名表(见附件)。
报名并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指标的3倍时,按实际通过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分别占50%。
笔试内容以相关专业知识为主,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指标数的3倍进入面试(并列的同时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自我认知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等,笔试成绩高者列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体检由慈溪市皮肤病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放弃体检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按医院有关编外人员规定执行。
(七)其他
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劳动用合同的或不能按时来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一经录用,需服从医院岗位安排。
四、报名联系电话:13736031928联系人:王女士
附件:报名表
慈溪市皮肤病医院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