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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赴各高校提前招聘2021届优秀毕业生的

浙江华图 | 2020-11-23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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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提前赴省外高校招聘2021届优秀毕业生。
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学科、计划数如下:

二、招聘时间及地点
(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专场招聘会:南昌大学前湖校区,11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
(二)黑龙江省2021届博士人才专场招聘会:哈尔滨工业大学,12月7日(星期一)上午9:00。
(三)温州-黑龙江大学人才专场招聘会:黑龙江大学,12月8日(星期二)上午9:00。
(四)吉林省2021届博士人才专场招聘会:吉林大学,12月9日(星期三)上午9:00。
三、报考条件
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在2021年毕业前取得小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或全国教师资格统考成绩合格证;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教育岗位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具体报考条件需满足以下任一项条件。
(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1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或具有教师资格证的2021届硕士研究生。
(二)2021届“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2021届师范类优秀本科毕业生(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排名班级前40%,须院系出证明)。
(四)浙江省内高校设立的2021届“精英班”(如浙师大初阳学院、杭师大经亨颐学院、温大溯初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等)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五)大学就读期间,曾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或省级及以上教学技能类竞赛一二三等奖的2021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六)2021届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师范毕业生(高校提供省优秀毕业生推荐证明)。
四、引进程序及方式
(一)发布信息。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专场招聘会于2020年11月25日在南昌大学举行,黑龙江省2021届博士人才专场招聘会于12月7日在哈尔滨工业大学举行,温州-黑龙江大学人才专场招聘会于12月8日在黑龙江大学举行,吉林省2021届博士人才专场招聘会于12月9日在吉林大学举行,其他场次的招聘会另行通知,具体招聘信息在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wetdz.gov.cn)和相关网站公布。
(二)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谈。报考者应携带身份证、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明、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院校盖章有效)、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获国家奖学金、省级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的还须提供相应获奖证书、证明(毕业院校盖章有效)等材料,现场与工作组进行面谈沟通,面谈达成意向的报考者现场填写纸质报名表。
(三)资格复审。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入围考核人选。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组织试课考核。试课考核形式为模拟课堂教学(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教学基本功。模拟课堂教学是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 试课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拟聘用、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考核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即考核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书,该岗位空缺或核减。 依据试课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有对象放弃的依次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签约人员聘用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考察标准参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考生须在2021年7月15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资格,解除协议。
八、其他告知事项 整个招聘过程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整个招聘过程的相关事宜及后续须公告或公示内容均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网(www.wetdz.gov.cn/col/col1365505/index.html)公布。
联系地址:温州市金海园区滨海十七路浙南经济总部大厦文教体局1013室。
联系人:施老师,85851609;监察电话:86820798。
本公告由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局、人力资源局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doc

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
文化和教育体育局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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