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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平阳县南雁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

浙江华图 | 2020-12-04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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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1名消防队驾驶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2、工作敬业,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执行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拥有B证以上驾驶证,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及以上学历,有从事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等相关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4、居住在平阳县域内。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南雁镇人民政府206办公室(南雁镇南雁大街397号),咨询电话:0577-58100890。

  3、应聘者报名时需填写《南雁镇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4、资格审查。将对应聘者的有关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若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及录用办法:

  1、考试形式采取体能测试加面试方式择优录取,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拟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福利待遇:面谈。

  六、本招聘通告最终解释权归南雁镇人民政府。

  附件:南雁镇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南雁镇委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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