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主要承接淳安县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纪念馆讲解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1.招聘职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性 别 | 户籍要求 | 年龄 | 学历及专业要求 | 备注 |
讲解员1 | 1 | 不限 | 淳安生源或淳安户籍 | 18-35周岁(1984年12月16日-2002年12月16日期间出生) | 本科及以上; 旅游管理类 | 工作地点在中洲镇;从事讲解员工作 |
讲解员2 | 1 | 不限 | 淳安生源或淳安户籍 | 18-4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16日-2002年12月16日期间出生) | 大专及以上;旅游管理类、 财务会计类、财务会计教育 | 工作地点在中洲镇;须具有全国导游证;从事讲解员工作,并兼单位财务相关工作 |
二、招聘对象
1.淳安籍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户口在淳安的毕业生(以2020年12月16日的户籍为准)。
3.在坚持“就近、自愿、公开、公正、择优”原则,且能胜任工作的前提下,优先选有讲解员岗位从业经验者。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须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未取得相应学历人员及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3.热爱中共党史宣教工作,有一定的讲解工作经验,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计算机操作、社会活动和组织能力。
4.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6日—1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中共淳安县委党史研究室(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县社会保障大楼13楼),电话:0571-24817089。
3.报名手续:(1)应聘者请自行下载、填写《2020年淳安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由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数的岗位不开考。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凭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如单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40人,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职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
本次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考察结果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招聘的,则按相关规定与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淳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待遇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4.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和附件3。
5.本公告由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负责解释。
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