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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公告

浙江华图 | 2020-12-18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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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政治素质高,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无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2.年龄35周岁(1985年12月以后出生)以下;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社区矫正和社会工作专业者优先;

  4.户籍为温州地区;

  5.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劳动能力能够胜任工作岗位要求。

  二、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按照区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7日-12月25日

  工作日8:30至12:00,14:00至17:30

  2.报名地点: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东裙楼3楼政治处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胡继武,0577-86968578

  3.需提供的材料: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登录“温州公安”微信公众号的“温警在线”申请)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龙湾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招聘报名表》(附件1),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取得面试资格。

  2.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统一截止为2020年12月25日。

  (三)聘用方式

  根据报名材料审查结果择优筛选入围人员,录用考试采取面试(面谈)方式进行,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面试(面谈)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请各报名人员务必保持电话通畅。

  (四)体检

  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参照企事业人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五)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用人单位制定工作期间管理和考核办法。

  四、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湾区司法局负责解释,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标准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龙湾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招聘报名表

  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

  2020年12月17日

  龙湾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招聘报名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照片粘贴处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 族   婚姻状况   籍贯  
全日制 教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在职 教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职 称   现工作单位  
现住址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个人简历和工作情况 起年月 至年月 单位或学校名称 从事何工作及职务
       
       
       
       
       
奖惩情况  
熟悉专业和特长  
本人声明:上述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取消招聘资格的责任。 报名人(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招聘单位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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