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含A、B、C、D卷)测查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五个部分。
《申论》(含A、B、C卷)主要测查应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归纳概括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等。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综合执法、市场、交通、文化、农业、生态环境部门的一线执法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C卷)
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时间为2021年1月16日下午14:00—14:5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16日下午15:30—17:30。
考试内容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含A、B、C、D卷)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从事国家机关工作的潜能。
测查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五个部分。
1、言语理解与表达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的语言运用能力,其中包括准确识别、理解和运用字、词语;从语法、语气、语义等方面正确判断句子;概括归纳短文的中心、主旨;合理推断短文隐含的信息;准确理解比较复杂的观点或概念,准确判断和理解短文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等。
2、数量关系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基本数量关系的理解能力、数学运算能力,对数字排列顺序或排列规律的判断识别能力等。
3、判断推理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客观事物及其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其中包括对词语、图形、概念、短文等材料的理解、比较、判断、演绎、归纳、综合等。
4、资料分析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各种形式的统计资料(包括文字、图形和表格等)进行正确理解、分析、计算、比较、处理的能力。
5、常识判断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政治、法律、管理、经济、科技、历史、国情、人文等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二)《申论》(含A、B、C卷)
《申论》主要测查应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归纳概括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等。
申论材料通常涉及某个特定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要求应考人员能够准确理解材料所反映的问题,全面分析问题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并能在把握材料意图的基础上,概括材料的相关内容,提炼材料的主旨,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思路或解决方案,并用简洁、准确、流畅的文字表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