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社会工作者招考信息

首页 > 事业单位考试 > 招考信息

金华浦江专职社区工作者综合成绩公布及入围体检通知

浙江华图 | 2020-12-28 10:52

收藏

  根据《浦江县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浦江县公开招聘部分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公告》等有关文件及工作安排,现将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进行公布,并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时间、地点

  集中时间:2020年12月30日7:00

  集中地点:浦江县县政府东门

  二、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对象应空腹参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

  2.体检费、交通费由本人自理。(体检费:300元/人;交通费暂定55元/人。费用于体检当日收取,为便于费用收取,请自备好现金零钱,不支持支付宝、微信)。

  3.根据人力社保部、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有关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结果请关注县人民政府网、县人才网。

  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体检对象集中前应进行浙江省健康码核查和测温,非绿码或有体温异常(≥37.3℃)、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体检。

  5.境外入境或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未经我省规定的规范14天隔离医学观察和新冠病毒核酸、血清抗体检测的,不能参加体检。

  6.根据体检机构要求,体检时需全程佩戴口罩,请各考生自备口罩。

  三、纪律要求

  1.务必准时到达集中地点,逾期后果自负。

  2.手机、电子腕表等移动通讯电子设备统一关机上交,在体检过程中不得与外界任何人联系。在体检中一经发现考生使用移动通讯电子设备,作违纪处理。

  3.体检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核对身份证后按指定车辆就坐。体检结束后在指定地点集中,并统一集中回浦,如不回浦江或中途下车应提交书面请假说明。

  4.如实填写体检承诺表(附件3)和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附件4),并贴本人近期1寸彩照,体检当天集中时上交。

  附件下载>>>

  公开招聘部分专职社区工作者综合成绩公布

  体检须知.doc

  体检承诺表.doc

  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doc

  浦江县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25日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