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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清河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浙江华图 | 2020-12-30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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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清河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金1亿元,系杭州市上城区属国有企业。公司集资本投资、商业运营、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文旅产业开发等功能于一体,是大型综合性文旅平台公司。公司现有员工160余人,运营管理国有资产规模近百亿元。公司下设杭州市吴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南宋御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清河坊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3家子公司。目前主要承担清河坊历史街区的保护开发、运营管理及宋韵文化挖掘、南宋皇城小镇开发建设等职能,现已成为杭州市文商旅建设运营和融合发展的优质平台。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发经验,努力使清河坊历史街区成为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商贸生活气息浓郁、旅游休闲产业丰富的知名历史街区。近年来,街区荣膺“中国历史文化街区”、“中华老字号第一街”、“国家4A级旅游景区”等荣誉称号,已成为中外游客体验“南宋风情、杭州韵味”的必到之地和杭州文商旅融合的金名片。

  此外,公司依托清河坊历史街区浓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秉承市场化、规范化运作的原则,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近年来参与德寿宫遗址公园(南宋博物院)等项目的保护开发,全力打造南宋皇城小镇等文旅产业平台,是杭州市深耕宋韵文化及历史文化名街保护开发领域的主要企业之一。

  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国有企业正式编制工作人员,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财务负责人,1人

  二、招聘要求

  (一)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情况;

  2.身体健康;

  3.具有杭州市区常住户口(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以2020年11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

  4.40周岁及以下,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持注册会计师证书或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财经管理类专业。

  (三)专业技术要求:

  1.能合理组织会计核算,为股东及经营管理决策层提供真实会计信息;

  2.能有效利用企业资源筹集资金,合理组织资金投放、资金筹集和资金管理;

  3.能综合组织财务管理活动和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

  4.能完成资本经营和税收筹划工作;

  5.能有效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和风险控制;

  6.取得中级职称十年及以上,有财务管理、投融资管理、税务筹划、审计等相关工作经验;

  7.优先考虑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职称或持注册会计师证书,且有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项目经理及以上或大中型国企工作经验的。

  (四)综合素质要求:

  1.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2.思路清晰、思维活跃,能独立思考,分析能力强,善于调查研究和逻辑判断,尤其是具有解决问题和预防风险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能理解和认同企业文化,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能廉洁自律、坚持原则、严守企业商业秘密。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报名、面试、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0日9:00至2021年1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

  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qhf@hzqhf.onaliyun.com。

  3.报名材料:

  (1)填写《招用人员登记表》(附件一);

  (2)本人身份证原件(照片);

  (3)本人户口本原件(照片);

  (4)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照片);

  (5)报考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照片);

  (6)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同时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照片)。若劳动合同上不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需同时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个人工作资历证明》(附件二);

  (7)请将以上材料以压缩包文件形式整理后发送至指定邮箱,请报名者认真查看本人所提交的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不齐全、有缺漏者不接受报名。报名者须按照公布的招聘要求,如实填写。

  4.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后,通知合格者面试时间和地点。

  (二)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户口本原件、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个人工作资历证明》等材料参加面试,面试包括初试与复试。

  1.初试

  初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相关专业知识。应聘人员依据总分排名,前三名进入复试。

  2.复试

  复试进行职位相关性面试,考察应聘者的职位匹配度。经面试小组评选,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公示及聘用

  1.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入职体检报告、《招用人员登记表》和《个人工作资历证明》。

  2.拟聘用人员需经上城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录取结果公示7天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3.录取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薪资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要求和规定,聘用后即签订劳动合同,薪资按上城区财政局确定的派驻财务负责人薪酬标准执行,年收入30-40万元,享有五险一金等福利。

  五、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0571-86718112。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期间与双休日除外。

  杭州清河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

  个人工作资历证明.docx

  招用人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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