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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新安江库区建设有限公司招聘财务会计1名

浙江华图 | 2021-01-05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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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淳安县新安江库区建设有限公司属国有独资企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财务会计1名。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本职岗位,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服从分配,认真负责,廉洁奉公,无违法乱纪行为和记录。

  2.身体健康,形象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3.熟悉掌握有关财务、会计、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相关业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

  6.具有相关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6日(节假日除外)。报名至1月5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县民政局9楼911室)。

  3.咨询电话:固定电话64812598手机15988196123。

  4.报名要求: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就报名人员遵纪守法、征信等情况征求有关职能部门意见。

  (三)笔试与面试

  1、笔试从高分到低分取前三名;

  2、前三名进入面试;

  3、综合得分计算:笔试占50%、面试占50%;

  4、从高分择优录用1名。

  (四)政治审查及体检

  录用者需政治审查和体检。对身体患有重大疾病或存在重大缺陷等影响正常履职的,以及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聘用协议要求予以解聘,由个人自行择业。

  三、薪酬待遇

  参照我县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经县国资办和水库移民主管部门审批后合理确定薪酬。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招聘期间,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有关事宜,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确保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真实有效并保持通讯畅通。

  2.招聘职位工作地点在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县民生综合服务(县民政局)大楼9楼911室。

  附件:

  淳安县库区建设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doc

  淳安县民政局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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