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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考常识判断-公民的基本权利

浙江华图 | 2021-01-05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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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基本权利

平等权 平等权是指公民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不合理的差别对待,要求国家法律给予权利同等的保护。
政治权利和自由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 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申诉权。
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
人身自由 生命权。
人身自由,即公民的肉体不受非法侵犯,即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具体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
公民的住宅权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 财产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劳动权。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从事劳动并取得相应报酬的权利。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休息权。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受教育权。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获得物质帮助权。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文化权利和自由。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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