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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专任教师招聘简章-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浙江华图 | 2021-01-20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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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专任教师招聘简章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艺、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0年9月从杭州市文华校区整体迁址至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长安新校区。学院2014年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2015年获批首批十所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高校之一,2016年当选为浙江省应用型高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2017年顺利完成省教育厅高校教学巡回诊断检查,2018年正式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2019年获批浙江省高等学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

  学院坐落在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现代皮衣之都—海宁,占地近千亩,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学院交通便利,紧临沪杭高速公路和杭浦高速公路,规划在建的杭海城际铁路直达学院门口,离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杭州临平直线距离10余公里。学院教学设施齐全,生活设施优良,校园环境幽雅,是“浙江省十大最美校园”之一。

  学院师生正秉承“进德修业,与时偕行”的校训,遵循“立足浙江、依托母体、创新发展、塑造特色”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德才兼育、产教融合、开放协同”的办学理念,培养面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创业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技术型人才,朝着经管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不断奋进。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

  二、人才类型

  引进人才分为3个类型,高层次人才、应用型人才和储备师资。其中,高层次人才分为:学科领军人物、学术拔尖人才、学术(教学)骨干和青年博士。高层次人才和特别优秀的博士人才可申请浙江财经大学事业编制。

  三、应聘方式

  1.应聘高层次人才,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附件2),电子稿发送至人力资源部邮箱:hr@zufedfc.edu.cn。邮件标题和附件材料均以“姓名+应聘岗位编号”命名。

  2.应聘应用型人才和储备师资,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应聘登记表(应用型人才和储备师资)》(附件3),电子稿发送至附件1中各岗位指定的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和附件材料均以“姓名+应聘岗位编号”命名。

  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材料、荣誉证书、科研成果材料。

  四、引进待遇

  引进人才的科研启动金、安家费及购房补贴参考标准如下(执行标准以协议为准):

  单位:万元

人才类型

科研启动金

安家费

购房补贴或住房

学科领军人物

20-30

5-10

125

(教师专用房100平方米)

学术拔尖人才

10-20

3-5

75

(教师专用房60平方米)

学术(教学)骨干

5-10

2-3

55-60

青年博士

3-5

1-2

45-50

应用型人才

1-2

--

8-10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引进条件、工作任务、引进待遇和管理考核等详见附件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浙财大东〔2019〕10号)。

  2.科研相关制度详见http://kjhz.zufedfc.edu.cn/gzzd.htm

  六、联系方式

  学院官网:www.zufedfc.edu.cn

  招聘网站:https://rlzyb.zufedfc.edu.cn/info/1058/2782.htm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3-87571142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35号信箱

  附件【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专任教师招聘岗位说明.xlsx

  附件【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 .doc

  附件【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应聘登记表(应用型人才和储备师资).doc

  附件【附件4: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doc

  邮编:314408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21年1月

  原文标题: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专任教师招聘简章-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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