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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高速交警招聘编外用工人员2名

浙江华图 | 2021-01-21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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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温州支队三大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外用工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本次计划招聘路面执勤岗位(岗位有夜班)人员2名。

  2、工作地点:S10温州绕城高速瓯北收费站旁。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遵守纪律、服从分配。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性(年龄计算截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五官端正,体表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均在4.8(含)以上。

  3、能熟练驾驶机动车,持有C1准驾以上有效驾驶证(不含实习期)。

  4、同等条件下,家住永嘉地区人员优先。

  5、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其他不宜从事该工作的。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是指生父母和共同生活的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和共同生活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兄弟姐妹是指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至1月22日16时。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添加QQ765920683获取),电子版及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765920683@qq.com),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核。

  2、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表》及本人二代身份证照片;

  (2)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及证明材料:国内院校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4)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等其他证明材料。

  (二)考试方式

  单位审核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

  面试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本人承担。

  (四)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参照《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组织开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待遇

  聘用人员人均保障经费7.6万元左右(包含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务必按照真实信息报考,服从考务安排,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期间健康码核验、体温检测等工作。

  (三)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

  本公告由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温州支队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咨询电话:0577-55877203

  浙江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温州支队三大队

  2021年1月18日

  原文标题:温州高速交警关于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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