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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小学语文教师证报考条件

浙江华图 | 2021-01-26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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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语文教师证报考条件应满足报考的基本条件、报名地点的选择及要求、不得报考的条件,符合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条件,以及普通话需达到一级乙的要求等。现将小学语文教师资格证考试报考条件整理如下:

  一、小学语文教师证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教师资格条件依照教师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其中“有教育教学能力”应当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小学语文教师,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小学语文教师证申请人应在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试点省份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试点工作启动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小学语文教师证不得报考的条件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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