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教师招聘考试科目
1、教师招聘笔试科目
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的笔试科目: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2个科目,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幼儿园),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2个科目,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小学),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和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3个科目:
科目一均为《综合素质》(中学);科目二均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普通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2、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基础知识(事业单位D类)
考查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 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部分。
注:教育理论知识又叫教育综合知识、教综。
具体考试内容以各省、市考试公告为准。
3、心理学的考查重点
心理学内容相对较少,重点在心理过程中的认知过程、意志过程、个性心理部分的个性心理特征等章节。心理学主要集中在客观题上考查,较少出现案例分析题。在复习过程中,需要重视细节知识点的识记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