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疆教育人才要求政治上可靠、组织纪律观念强,自觉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民族团结。
援疆专任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素养、较强的工作能力、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好的普通话水平(汉语教师,小学、初中和教研电教培训中心承担教师培训任务的教师普通话需二级甲等以上,其他能用标准的普通话水平教学)。学校管理人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
任受援学校领导职务的,从承担支援任务学校的校级领导中选派;担任受援学校中层管理职务的,从承担支援任务学校的教务主任、教研组长、学科带头人等人员中选派;担任受援学校专任教师的,从承担支援任务学校的从事相应学科教学的一线教育人才中选派。
援疆教育人才选派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够适应新疆的工作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