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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2021年3月招聘4名劳务派遣人

浙江华图 | 2021-03-11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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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派遣至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单位 岗位名称 招考 人数 性别 要求 户籍要求 学历及 专业要求 年龄要求 其他 要求
淳安县劳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协管员 2 不限 淳安生源、淳安户籍 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18-40周岁(1980年3月9日至2003年3月9日出生)  
淳安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 2 不限 淳安生源、淳安户籍 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18-40周岁(1980年3月9日至2003年3月9日出生)  

  二、招聘对象

  1.淳安籍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已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户口在淳安的毕业生(以2021年3月9日的户籍为准)。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须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未取得相应学历人员及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3.具备岗位所需的能力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

  4.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3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1007办公室(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联系电话:64810302。

  3.报名手续:(1)报名者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填写《2021年淳安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报名者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2)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数的,按1:2的比例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1.笔试。笔试主要考察考生思考问题、文字写作等方面的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的,不能列为面试对象。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考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上述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

  本次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用

  考察结果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招聘的,则按相关规定与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薪酬待遇按我县编外用工文件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本次招聘所有考生总成绩有效期为一年,2022年3月30日前,本次录用人员当中如有缺岗的,可从本次招聘未录用且面试合格人员名单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4.本公告由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2021年淳安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docx

 

  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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