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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杭州市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中心)1人

下城区人才综合服务平台 | 2021-03-26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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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杭州市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中心)是杭州市科协所属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岗位和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基 本 条 件

学历、学位及专业条件

其他条件

项目助 理

1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杭州市区户籍。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1.具有一定的英语应用能力;

2.具有较强文字写作和沟通表达能力;

3.具有组织策划和应变能力;

4.有国际交流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 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3月31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向指定邮箱(3336946684@qq.com  )发送报名材料,邮件主题注明“岗位名称+姓名”。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

(3)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以姓名命名);

(5)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外学历认证书或我驻外使、领馆核发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在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请携带所有证明材料。

三、面试考核

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以邮件、电话和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若未入围,恕不通知)。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进入考察程序。工作人员对其思想政治、遵纪守法、工作实绩、人事档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一次递补进入考察。

五、体检

综合考察合格人员参加入职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试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选,试用期1个月。拟聘人员与我单位确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杭州市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杭州市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中心)工作。对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七、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转正手续。

八、相关说明

1.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和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2.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在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3.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如系在校学生,须由学校提供有关身份证明,并最迟于2021年7月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4.工作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99号科协大楼7楼。

九、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杭州市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十、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 报名表.doc(37 KB)

 

                         

 

 杭州市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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