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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

未知 | 2021-04-24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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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清县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中心是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和条件

  (一)用工性质及招聘数量:编外用工1名。

  (二)招聘岗位:驾驶员。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不少于5年;遵纪守法,安全意识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3、德清县户籍(2021年4月30日前具备德清县常住户口,以户口簿为准);

  4、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5、已就业的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已是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还须主管部门同意)。

  二、招聘流程及报名方式

  (一)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30日(上午9点至11点 下午2点至4点)。

  报名地点:德清县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中心(德清县武康街道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A楼815会议室)。报名咨询电话:0572-8182897 15957295588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将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具备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开考条件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下的,开考比例为1:3。

  (五)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面试的录用方式,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依据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若体检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替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并在网上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名制管理,薪酬待遇按《德清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报名资料:

  1.网上自行下载《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填写完整,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式2份;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备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德清县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中心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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