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 助力“百万人才聚温州”的方案>的通知》、《洞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洞政发〔2009〕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录(招聘)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洞组发〔2020〕2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洞头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职位数及要求
拟招聘事业编制(含员额报备)41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洞头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附件1)。
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21年5月19日。
面向洞头户籍的岗位须具有洞头区户籍(以2021年4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非洞头区户籍人员,为洞头区生源的,或者父母至少一方或配偶(以2021年4月30日的法定婚姻关系为准)具有洞头户籍(以2021年4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也可以报考。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6日上午8:30—5月19日下午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5月16日上午8:30—5月20日上午12:00。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将报名所需《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卫技人员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相关荣誉证书、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级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详见下表),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需二次公告,经二次公告后,仍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岗位数,并在洞头区政府网站公布。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及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6月5日上午9:00—10:30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合格者,方有资格进入面试环节。根据笔试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岗位数与报名数为1:2的,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