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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人民检察院招录司法雇员4人公告

温州市人才市场 | 2021-05-10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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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从事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工作。

  二、招录岗位和人数

  共4人,详见职位表(见文末“阅读原文”)。

  三、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温州市生源或户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2021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四)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5年5月7日至2003年5月7日);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录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司法雇员薪酬待遇按我市编外用工人员薪酬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5月10日—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龙港市人民检察院(龙港市站港大道601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龙港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开具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二)笔试及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常识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笔试时间为5月29日。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5月25日—5月26日,地点在龙港市人民检察院。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服从防疫有关规定管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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