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刑事、治安处罚及开除公职等不良记录;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社会服务、沟通协调和语言组织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色盲;
4、同等条件下大专以上学历、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或相关窗口服务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市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传至865023475@qq.com。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5月9日下午17:30。
2、资格审核。(1)初审: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的有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2)复审: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3.考试。岗位报考人数在50人及以上的,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岗位报考人数不到5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结果,按照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者由聘用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通过后,与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须服从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有关待遇
最终聘用人员整体待遇,按照南湖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待遇执行。
四、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信息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1454/index.html)发布。
咨询电话:82227609。
附件:
嘉兴市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