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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省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招聘公告

宁波人才网 | 2021-05-11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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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我中心拟招聘5名派遣合同制职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有责任心,有团队合作精神,保密性强。

  二、招聘岗位

  不动产登记相关岗位。

  三、专业及学历要求

  (一)专业要求:不限。法律、土地和房产管理、测绘类相关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四、其他条件

  (一)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1日后出生);

  (三)性格开朗,吃苦耐劳,能服从岗位调配,具有较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沟通能力;

  (四)户籍要求:浙江省范围内(宁波大市范围内优先)。

  五、招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有意报名者请填好《职工报名表》(表上必须附上近照,无照片者不再通知),于2021年05月16日(下午17:00截止)前发送至邮箱:648549119@qq.com,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0574-89284871。

  (二)资格初审

  在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可通过报名邮箱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若超出初审时间,未收到任何信息,视为未通过)。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不动产登记相关知识,资格初审合格后将题库发至报名邮箱,请自行查看。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认面试对象,面试时请报名者随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

  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成绩总分不满60分的直接淘汰)。

  (六)体检

  体检参照市局有关规定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由此出现空缺的,将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六、聘用方式及待遇

  实行人才派遣方式,待遇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七、《职工报名表》见附件。

  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5月10日

  职工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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