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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省湖州南浔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99人公告

南浔区人民政府 | 2021-05-25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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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南浔区医疗卫生单位事业发展需要,2021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9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生除外),户籍按岗位要求确定;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含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和户籍限制;

  3.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户籍按岗位要求确定。

  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通过国民教育序列的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可按社会人员报考。上述人员须于报名前(2021年5月31日之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2021年5月31日之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需同时取得相应的学位;2021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4.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到的年龄、工作经验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户籍的认定以2021年5月3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5.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即1985年5月3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卫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按浙人社发〔2013〕197号文件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1年5月31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和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南浔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具体有关报名事项如下:

  1.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5月31日-6月1日,9:00—15:30,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报名地点:湖州市南浔区人民医院(门诊四楼多功能厅)南浔镇风顺路99号;

  3.需提供资料:

  (1) 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人员须提供报名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验证明(样式见附件3)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湖州市(含三县两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职工报名时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请如实填写《南浔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和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见附件2),请报名者从网上自行下载填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每人交纳考务费50元。完成资格复核及缴费后确认报名有效。

  4.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岗位(紧缺岗位为不足招考计划数2 倍的岗位,详见附件1),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届时将公布各招聘岗位开考信息及报名人数。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名人员可自公布取消招聘岗位之日起48小时(含)内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开考岗位,逾期未申请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5.注意事项

  报名材料及相关工作经验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获取报考资格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核

  由区卫生健康局联合招考单位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对已报名者即时完成资格审核。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招考岗位为卫技人员的,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非卫技岗位人员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南浔区政务信息网、南浔人力资源网公布信息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

  2.面试。由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监督指导。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南浔区政务信息网、南浔人力资源网公布信息为准,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当天凭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开始前48小时以内,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再按各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如若出现笔试成绩与总成绩全部相等,则进行加试。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南浔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实施,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监督指导,费用由考生自负。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并依综合成绩排名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录用,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1.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南浔区政务信息网、南浔人力资源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

  2.聘用。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被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后,被录用人员放弃或不配合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由用人单位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调剂

  由于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而未能落实原定招聘计划的岗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招考单位统一组织,在取得面试合格成绩的应聘人员中安排一次集中调剂(不含非卫技岗位)。调剂工作以应聘人员总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其有意向并符合招聘条件的缺额岗位。由南浔区医疗集团负责具体方案制订和解释工作。

  五、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南浔区政务信息网(www.nanxun.gov.cn)、南浔人力资源网(www.nxrz.com)上公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通过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湖州市南浔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浔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2-3020672(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组):0572-3090575(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附件下载

  2021年南浔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南浔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1年南浔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经验证明.doc

  湖州市南浔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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