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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省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3名

未知 | 2021-06-01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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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及岗位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聘范围

  嘉兴市行政区域内(含五县两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勤政廉洁;

  2.工作勤奋,注重学习,责任心强,团结同事;

  3.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

  4.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截至2021年6月10日);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专业要求:经济学(学科门类)、管理学(学科门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航天航空类、兵器类,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本科专业目录设置,由选聘单位负责审核;

  7.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1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聘: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宜办理聘用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0日止。

  2.报名提交材料:

  (1)《嘉兴市经信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

  (2)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3)个人近3年(或参加工作以来)工作总结,以及调研文章1-2篇;

  网上报名上述材料发邮件至13967373752@163.com。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准予报考。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笔试、面试为综合素质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根据选聘岗位考试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总成绩(未组织笔试环节,面试成绩=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以及选聘岗位匹配程度等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公示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

  考察、体检环节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由选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六)公示和聘用

  综合考察和体检情况,提交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对拟聘用人选在嘉兴市经信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公开选聘考试的报考人员“健康码”应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参加考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六、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嘉兴市经信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中共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嘉兴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2521907,13967373752。

  监督电话:0573-82521827,82228947。

  附件:嘉兴市经信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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