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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音乐学院2021年科研助理招聘启事-招聘公告-浙江音乐学院

未知 | 2021-06-06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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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音乐学院2021年科研助理招聘启事-招聘公告-浙江音乐学院

  因学校工作需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1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1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校研究机构科研助理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对象

  (一)岗位名称:科研助理3名,具体岗位条件、职责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1年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

  下列三类情形者按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身份视同对待: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19年2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0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

  3.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1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1.报名时间

  发布公告之日起至6月6日。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2);

  ②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③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④与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相关材料发送至应聘邮箱rscbwzp@zjcm.edu.cn,邮件请注明“岗位+姓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3.科研助理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达不到该比例要求,将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4.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三、考核程序

  (一)资格审查

  由学校成立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专长、学习实践经验、业绩成果等因素进行资格初审,并按1:5比例(实际符合条件人数低于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择优确定入围人员参加面试考核。

  (二)考核办法

  经过资格审查及筛选后通知报名人员参加面试考核。来校参加考核时学校将组织资格复审查验,请应聘人员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核时间初定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公示

  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派遣公司办理派遣手续。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薪酬与福利待遇

  本次岗位采用人才派遣方式聘用,薪酬待遇参照学校有关人才派遣政策执行。

  六、其他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我校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9808066(邵老师)

  浙江音乐学院

  2021年5月26日

  原文标题:浙江音乐学院2021年科研助理招聘启事-招聘公告-浙江音乐学院

  文章来源:(MD5:4492ac6c27a17dee7694e553839cbe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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