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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省衢州常山县教师定向培养招生10人公告

常山县人民政府 | 2021-06-17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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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招生计划

  见附件

  二、招生对象

  2021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常山教育事业服务的具有常山县户籍的考生。

  三、招生录取

  1.填报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6月29日-30日)t提前批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相关院校及专业代码、选考科目要求参阅《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普通类)》。注意填对专业代码很重要!

  2.划取上线考生。省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分别提供给相关高校,由相关高校将拟录取名单发至常山县教育局。

  3.组织面试体检。常山县教育局根据三所高校提供的名单进行考生户籍审核,组织考生面试与体检,根据面试体检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4.公示。对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拟录取对象,并在本县范围内公示三天。

  5.签订培养协议。公示无异议后,常山县教育局将录用对象名单相应发至三所高校,并与录用对象以及相关培养高校签订三方协议。

  6.学校录取。三所高校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招生工作开始之前,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三所高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未录取者不影响同批次其他院校的正常录取。

  7.名单备案。录取工作结束后,由三所高校将定向委培生名单抄送县教育局备案。

  四、录用

  1.定向培养学生如期毕业后,经政审、体检合格,县教育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6年。

  2.定向培养学生录用后进入正式事业单位编制,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到相应学段学校任教。

  五、费用补助

  定向培养生毕业工作一年后,一次性发放助学金2万元。

  六、其他事项

  1.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咨询电话:0570-5016926,联系人:张老师。

  2.本公告由常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

  点击下载>>>

  招生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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