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
附件: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永嘉县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等有关规定,经永嘉县教师发展中心审核,永嘉县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评审,拟认定邹莹莹等374人具有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拟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现将拟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6月21日至6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永嘉县教师发展中心反映(电话:67267203),并提供书面材料。书面材料邮寄地址:永嘉县东城街道码道街67号党校与教育研训大楼1202办公室。
永嘉县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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