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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省金华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

市人力社保局 | 2021-07-16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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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金华市法律事务中心(财政全额补助)因工作需要,现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金华市范围内(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取得相应学位;

  4.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验;

  5.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4.选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填写《金华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选调报名表》一份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人事业身份的证明(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或聘书、文件等)(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金华市司法局组织人事教育处(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市政府大院西辅3号楼502办公室)报名。报名时经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报名时间:2021年7月13日— 7月19日,早上8:30-11:30,下午14:30-17:00(五个工作日)。联系人及电话:王媛媛,0579-82469373。

  根据选调条件,报名时对报考人员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发放准考证号。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查询通过金华市司法局(http://sfj.jinhua.gov.cn )网站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关注。

  资格审查通过的进入考试环节,不设开考比例。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所占比例按笔试40%、面试60%计入总成绩。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2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不指定考试范围。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在金华市司法局(http://sfj.jinhua.gov.cn )网站通知。

  (四)体检、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由金华市司法局组成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调动:按规定和程序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在金华市司法局(http://sfj.jinhua.gov.cn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前放弃的,由金华市司法局决定是否递补。

  本公告由金华市司法局负责解释,选调由金华司法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9-82468086。

  附件:《金华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选调报名表》

  金华市司法局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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