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至7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本单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我们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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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