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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省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 区文物管理所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千年海曙 | 2021-08-03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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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编外)1名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性别:男性(有驾照者优先)

  4、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

  5、户籍要求:户籍不限

  6、专业要求:会计学、财务管理、工程造价、项目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历史学、考古学专业

  7、能力及其他要求: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熟悉办公室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工作仔细认真、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试用期1个月

  8、合同、待遇:拟聘人员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年收入6万元(含五险一金及相关福利)

  报名材料

  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提交地址:海曙区苍水街194号(中山公园内张苍水纪念馆)

  联系人:江老师,联系电话:87270335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报名、择优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实施。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13日止。

  2.报名所需资料:

  (1)《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招聘报名表》一式二份;

  (2)个人简要情况介绍;

  (3)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3.报名办法:将上述材料于2021年8月13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送至报名单位。

  (二)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8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四)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包括政审和现实表现考察,考察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五)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咨询电话:55889173,郑老师

  附件报名表: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编外人员招聘

  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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