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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省属企业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公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青海省省属企业市场化选聘职业经 | 2021-09-06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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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省属企业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公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为进一步推动青海省省属企业改革发展,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经青海省委研究,决定面向省内外开展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此次面向省内外市场化选聘18名职业经理人、1个经营管理团队。具体职位是:

  (一)省属企业领导班子经理层职位3个

  1.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1名;

  2.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1名;

  3.青海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省属企业分子公司经理层职位12个

  1.西部矿业集团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2.青海省三江集团威思顿薯业公司销售副总经理1名、三江原牧农业公司销售副总经理1名;

  3.青海省汽车运输集团格尔木昆港物流公司副总经理1名、迅达冷链公司副总经理1名;

  4.青海机电公司聚力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1名;

  5.青海金诃藏医药集团青海国重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筹)总经理1名;

  6.青海省公路桥梁集团公司子企业市场开发职业经理人1名、子企业项目管理职业经理人1名;

  7.青海省物产集团青物书院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现代物流投资公司总经理1名、临空经济区开发投资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三)省属企业中层管理职位3个

  1.青海创安公司总会计师1名;

  2.青海省农信社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1名;

  3.青海金诃藏医药集团青海国重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筹)科研项目负责人1名。

  (四)经营管理团队1个

  青海省国投旅游资源开发公司旅游项目运营管理团队。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坚定建设现代一流企业的职业追求,能够认真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勤勉尽责,廉洁从业,能忠实地执行董事会决议,自觉维护企业及股东的利益,有良好地职业信誉和诚信记录;

  3.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市场感觉敏锐,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与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5.具有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在同类岗位工作取得优良业绩;

  6.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二)任职资格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所应聘具体职位说明书所列资格条件。

  为畅通青海省省属企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的身份转换通道,欢迎省属企业内部人员参加市场化选聘,相关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与市场化选聘要求一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个人原因造成企业亏损或资产损失数额较大的;

  2.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在执行中和解除执行未满三年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5.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报名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6.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选聘的。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9月20日。

  2.报名方式:采取个人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咨询电话和邮箱见职位说明书),需填写《青海省省属企业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报名表》《个人承诺书》。

  3.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近期电子版2寸证件照(不小于4MP)、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材料,所在企业及个人任职职位、时间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须提供扫描件,报名资料恕不退回。

  (二)资格审查与履历业绩评价

  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人选(团队)的工作经历、业绩等职位匹配度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价,根据履历业绩评价得分排名从高到低,按选聘职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和体检

  对进入面试人选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进行评价。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进行人才测评。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按选聘职位1∶3的比例,团队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组织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派出工作组进行全面考察,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进行背景调查。

  (五)协商、决定聘用

  考察结束后,研究提出各职位2名差额人选,进行全面沟通协商,决定是否聘用。

  (六)公示、办理签约手续

  对研究确定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签约手续。

  四、待遇薪酬

  1.所有选聘职位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实行协议薪酬制,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2.对聘任的职业经理人、经营管理团队符合申报“青海省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等省级人才项目条件的优先推荐,并按“一人一策”方式,协调解决配偶工作、周转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实际需求。

  3.聘期内完成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按聘任协议兑现薪酬。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聘任期考核优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可纳入省管或委管干部范围。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对于任职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说明书)。

  2.本次选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及信件寄送。

  3.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选聘公告拟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上传资料,并对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应聘资格。

  4.所用应聘资料仅限于本次公开招聘,将予以严格保密。

  附件:

  1.青海省省属企业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职位说明书

  2.青海省省属企业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报名表

  3.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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