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用事业开发公司系温州市鹿城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管理的国有企业,成立于1984年,注册资本贰仟万元。该公司位于鹿城区温州市黎明西路30-1号,经营范围为旧城改造,基础设施建设(资质等级二级)小区开发、城市土地开发等。
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年龄条件,无精神疾病史;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有街镇(部门)、社区等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办公室人员:1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文学等相关专业,年龄30周岁以内;
财务人员:1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金融、财会等经济学相关专业,年龄30周岁以内,持有财务会计类职称人员优先;
法务人员:1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相关专业,年龄30周岁以内,持有司法相关证书人员优先。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2021年09月02日至09月06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 温州市公用事业开发公司报名表》,发送至邮箱wzslcqgyfz@163.com。报名咨询电话:0577-88181611(咨询时间:8:30-11:30;14:30-18:00)
3、资格审查:由集团公司组织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面试程序
本次招聘主要采用面试评价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短信形式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如实填写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其他事项
1、试用期一个月,薪资福利待遇面议。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温州市鹿城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温州市鹿城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公用事业开发公司
2021年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