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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_浙江省2022年省考怎么报名

浙江华图 | 2021-11-09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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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出!报名时间:11月10日9点至11月14日17时。报名通道将于明日(11月10日)9:00开启!大家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提前进入报名入口(报名通道到时间开放)。更多省考资讯,欢迎关注浙江华图官网或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zhejianght),及时了解考情不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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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情考务

  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的公告已经发布,招录岗位表也随之公开,小编了解到有些应届生也想要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那么应届生是否可以报考呢?一起来看看报考指南中的解答吧~

  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相应职位。

  二、2022公务员考试笔试模拟试题练习

  某区教育局将学区调整的情况张贴在各学校门口。刘某的住房被划入新的学区,但他没有及时了解情况,将房屋低价卖给了王某。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刘某认为区教育局公开学区信息不当,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B、区教育局公开学区信息的行为构成行政不作为

  C、刘某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解除与王某的房屋买卖合同

  D、区教育局应对刘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

  题目解析:

  A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所以,刘某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主体,提起行政诉讼。选项正确。

  B项,所谓行政中的"不作为"行为,是基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符合条件的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应该实施某种行为或履行某种法定职责,而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却拒绝作为的行政违法行为,亦称"不作为违法"或"消极违法"行为。本题中,区教育局没有“不作为”的行为。选项不正确。

  C项,民通意见对重大误解的解释为:“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 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本题中,刘某存在重大误解,但是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所以,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只能撤销不能直接解除。选项不正确。

  D项,区教育局已经履行了公示义务,不具备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本案中,区教育局对于刘某的房屋买卖的合同没有直接的关系,也不属于民事行为的主体,所以对于刘某的损失没有赔偿义务,但是对房屋买卖刘某存在重大误解,可以通过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将合同撤销。选项不正确。

  故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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