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已于2021年10月14日发布,国考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0:00至11月28日12:00,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7日-11月28日。国考准考证打印入口今日已开启,同学们可以直接点击下方图片进入浙江考区准考证打印入口打印自己的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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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周日(11月28日),就是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的笔试了!同学们都复习得怎么样了?许多同学都把注意力更多的放在行测的练习上,但是同学们要记得申论也是需要大家不断积累,才能在考场上“下笔如有神”的!在最后的一周里,图图给你整理了一些申论素材,一起来看看吧~
>>>今日分享
【热点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体系进入新的阶段。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为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信息处理者的义务以及主管机关的职权范围提供了全面的、体系化的法律依据,构建起个人信息安全的防护网。
【提出观点】
个人信息安全重于泰山,信息保护事关你我。如何做好个人信息保护,防范人身和财产安全,成为我们畅享网络便捷的同时必须面对的挑战,个人信息保护法应运而生,为个人信息筑牢防护堤,为新技术、新应用更好造福社会奠定基石。
【综合分析】
如今在信息化时代,人人都享受着信息化红利。每一款App,都是一个小天地,都为不同的人带来不同的便利。但个人信息安全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私自、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频繁申请、过度索取用户权限,习焉不察,相沿成俗,成为众多App的通病与顽疾,虽屡下重药仍沉疴难起。个人信息遭泄露之害,绝非遭受“信骚扰”那么简单,若防骗这根弦绷得不紧,分分钟有跌落诈骗陷阱之险。
个人信息保护法直面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依法治理提供了依据。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迈出法治的重要一步,但要取信于民,行之久远,还要通过司法成效来全力维系。
【应对措施】
1、加大普法力度,让法律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尤其要走进那些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中,送法律上门。
2、必须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和水平。在利益多元的社会格局下,要平衡好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产业良性发展的多重诉求。
3、压实国家机关、企业、网络主体等信息采集方的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协同共治局面。
>>>2022公务员考试笔试模拟试题练习
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发展经济是为了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同样也是为了民生。既要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要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这段文字意在:
A、阐释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基本观念
B、强调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民生之福祉
C、呼吁人民群众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之中
D、揭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答案:B
题目解析:
文段首先通过一个名言警句强调要重视民生,并指出环境就是民生。接着表示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都是为了民生,并通过“既要...也要...”的句式进行具体说明。然后从生态方面阐述如何满足民生需要。即文段主要阐述的是生态环境与民生之间的关系,强调良好生态环境对民生的重要性。观察四个选项,B选项强调良好生态环境对于民生的重要性,符合文意。
A“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基本观念”无中生有,且没有提到核心话题“民生”,排除。
B“呼吁人民群众参与”在文段中没有阐述,排除。
D选项内容重点强调的是环境与经济的关系,而文段强调的是环境与民生之间的关系,不符合文意,排除。
(民之所好好之, 民之所恶恶之的意思是说老百姓所喜欢的就大力提倡、发扬,老百姓所厌恶的就予以抵制、杜绝。)
故本题答案为B。
原文出自:《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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