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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局_国家公务员考试2022年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浙江华图 | 2021-11-24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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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已于2021年10月14日发布,国考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0:00至11月28日12:00,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7日-11月28日。国考准考证打印入口今日已开启,同学们可以直接点击下方图片进入浙江考区准考证打印入口打印自己的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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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离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只剩不到一周的时间了,准考证已经开始打印,已经拿到准考证的同学们是不是很紧张呢?最后的这一周不要放松,来和图图一起再看下这些知识点吧~

  >>>今日分享

  一、热点概况

  近几年来,网络迅速覆盖到人类的社会生活领域,从政治到经济,从教育到社会,没有一个领域能离开网络而独立发展。但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也带来了很多问题,比如网络信息混杂、网络诈骗、网络不文明等现象屡屡发生,严重危害了人们的身心健康,因而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刻不容缓。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意见》。《意见》强调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社会提升文明素养,净化网络环境。我国出台的一系列关乎个人、国家的网络安全的规定,为我国网络文明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各方观点

  互联网为我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都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净化网络,是每一个网民共同的责任,让网络更好的伴随我们的生活,需要所有网络用户的共同努力。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理性上网,明辨是非,不断释放正能量。

  随着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的更新迭代与彼此强化,互联网也变成了网络乱象的滋生地,各种低俗网络文化的蔓延,防不胜防的网络诈骗事件的频发、网络谣言四起以及滥用个人信息等现象,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治理挑战。因此,加强网络文明建设不仅是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应有之义和提升文化实力的现实需求,而且是部署落实《建议》中明确提出的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战略选择。

  加强网络文明建设,不能简单地采取过滤、删帖、封号等消极措施来完成,而应该当作一项系统工程来落实,需要确立复杂性思维和相关性思维,在全面了解当代信息与通信技术的本质特征基础上,以明确的法律法规来管制,以积极的价值引导为准则。

  三、深度分析

  (一)意义

  首先,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有利于营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当今我们处于网络化时代,网络遍及到我们工作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至关重要,也是网络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其次,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当今社会,网络诈骗、直播圈钱等现象层出不穷,大量人员被诈骗,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危害社会安全,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可以规范网络秩序,推动社会有序发展。

  再次,有利于维护公众的身心健康。网络上的不良信息、诈骗等现象会严重损害公众,尤其是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通过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可以有效减少或避免公众受到这些不利因素的影响。

  最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了条件。网络发展是未来发展的重中之重,国家的发展离不开网络建设,健康文明的网络有利于国家的发展,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

  (二)原因

  网络平台缺乏有力的监管。部分互联网平台没有尽到自己的社会责任,没有本着谁经营谁管理的原则对自己平台上的信息进行管理,没有及时过滤和剔除一些不文明行为,从而让一些不当言论、诈骗现象有了生存的土壤和空间。

  网络平台自身缺乏有效的防御机制。网络中的一些应用软件防御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他人入侵,利用不良程序传播广告,隐私信息被泄露等问题屡屡发生。

  部分网民素质不高,缺乏辨别信息的能力。网络信息良莠不齐,许多人缺乏一定的认知能力,网络游戏中的低俗色情、暴力内容比比皆是,极有可能成为他们犯罪的诱因。

  (三)对策

  完善网络文明建设的法律法规。常言道,无规矩不成方圆,总理也在不同场合提到,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所以,网络主管部门需要出台和完善相关规定对网络行为进行引导,对发表和传递不良信息的人进行相应追责,这样才能形成有力的制约,进行有效的规范。

  严格执法,加大监管力度。正所谓: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公安、网监等有关部门应该按照我国法律及时对网络不文明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和管控,从网络空间治理行动做起,推动网络文明建设常态化机制化。

  提升技术手段,对不良信息进行有效筛选和管控。筛选和识别不良言论和虚假信息,严格开展实名认证,采用人脸识别等方式,有效识别并禁止不良网站和账号的运行。

  加强网络文明知识的教育和宣传。一方面可以多宣传文明网络相关的知识,让大家从思想上认识到文明用网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对公众进行相关的网络文明教育,学会识别网上的不良信息和虚假诈骗,不轻易泄漏个人信息,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2022公务员考试笔试模拟试题练习

  某有限责任公司有股东甲、乙、丙、丁、戊5人,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其中甲出资10万元、乙20万、丙10万元、丁10万元、戊150万元。公司运行3年后,效益良好,甲、乙、丙、丁在戊出差期间自行商量后通过了进一步增加注册资本50万元的决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乙、丙、丁通过的决议有效

  B. 该增资决议应由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C. 戊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增加注册资本,无需经过甲乙丙丁的同意

  D. 戊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该增资决议无效

  【参考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公司法。

  第二步,《公司法》第 151 条第 1 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违法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在情况紧急时股东戊可以就增资协议向法院起诉确认无效。

  因此,选择 D 选项。

  《公司法》第 37 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A 项:上述的(七)对公司作出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时,应由股东会讨论决定。甲乙丙丁作出增资协议是在戊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的,该决议无效。

  B 项:《公司法》第 43 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通过增资决议,只需要有三分之二以上拥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B 项错误。

  C 项:上述的(七)对公司作出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时,应由股东会讨论决定。戊虽然三分之二的表决权,也不能单独作出增资决定,C 项错误。

  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即将开始!准考证打印入口已开放!如各位考生有任何问题,可在联系浙江华图官方热线或在浙江华图公众号下留言问题,浙江华图会竭力为您提供公考相关服务,也请持续关注浙江华图官网,浙江华图会及时更新公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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