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已于2021年10月14日发布,国考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0:00至11月28日12:00,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7日-11月28日。国考准考证打印入口今日已开启,同学们可以直接点击下方图片进入浙江考区准考证打印入口打印自己的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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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周日(11月28日),就是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的笔试了!同学们都复习得怎么样了?许多同学都把注意力更多的放在行测的练习上,但是同学们要记得申论也是需要大家不断积累,才能在考场上“下笔如有神”的!在最后的一周里,图图给你整理了一些申论素材,一起来看看吧~
>>>今日分享
在行测考试中 , 主旨 概括 题 的 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于这类型题目我们主要用 关联词 以 及行文脉络分析两种方法。掌握这两种方法和技巧对于解决这类题目很有帮助,然而这类题目中存在某些干扰比较大的选项,考生往往思绪摇摆不定,这类选项就是过度推断。特别是考生会在一些提出对策的选项上纠结,甚至有部分考生盲目相信对策即正确的说法,其实这些选项都存在一定的主观臆想。如何避免过度推断,轻松拿分,是我们将要探寻的方法。
对于主旨观点类的这类题目,根据题目特点可将其分为显性主旨和隐性主旨两类,那什么是显性和隐性主旨呢? 显性主旨是指从题干中有明显的作者观点倾向的句子,这类题目一般较为容易,所以今天主要和大家分享的是关于隐性主旨的题目。隐性主旨一般“话中有话”,题干中没有明显的表示作者意图的句子,所以需要推测作者意图以此来选择选项。在显性主旨题目当中,题干如果给出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值得引起我们的关注就没有后文了,但是选项中出现我们要采取什么措施补救等等,明显的过度推断文意了。因为这些具体措施在前文是找不到依据的。我们只需要重视这个问题、关注这个问题、提高意识等层面就是作者想要强调的重点了。但在隐性主旨当中,提出措施解决问题是不算过度推断文意的。对于隐性主旨的题目一般行文脉络可分为提出问题+分析危害、提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重要性+分析缺陷等,那么不管是哪类,题干中既然出现了问题,且有危害,以及原因,那么作者的意图其实是想让我们去解决问题,同样提到某个事物很重要,但是存在缺陷也是如此,作者的意图是想弥补好这个缺陷,从而更好的发挥出其重要性,所以当选项中出现能 够 解决问题的对策时就不算过度推断。
当然不管是哪类,分析清楚材料,理清行文脉络,找准重点才是做题的关键,接下来我们就以一道典型例题来一起分析。
【例】空气、水、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三大必需条件,然而相对于大气污染和水环境污染,公众对土壤污染并不够重视,防治意识要弱很多,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雾霾来了我们能看到,河水变臭我们能闻到,可我们并不知道自己吃的大米、蔬菜是什么样的土里种出来的,含有什么不该有的元素。更可怕的是,土壤污染一旦发生便很难恢复,如果今年这片地里种出的庄稼有毒,明年也必定带毒,若想恢复如初,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需要漫长的时间。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A、土壤污染与其他生态污染有哪些不同
B、公众应重视土壤污染并提高防治意识
C、土壤污染危害的发现为何具有滞后性
D、土壤污染治理应该立即投入大量时间和财力恢复土壤
【答案】B
【 解析 】文段首先指出空气、水、土地是人类生存三大必需条件,接着提出存在的问题:公众对土壤污染并不够重视,防治意识要弱很多,而后又强调,土壤一旦污染,后果严重,难以恢复。所以其主旨想体现的是如何解决问题,不让危害发生。这里要重点关注一下B项和D项。B项中,应重视土壤污染并提高防治意识,为针对文段问题提出的对策,正确。故答案选择B 。 而D项当中说到要具体怎么去做,文段当中并没有具体说明,只是说因缺乏防治意识而忽略了 背后的问题,我们针对这个原因加强意识即可,具体怎么做这便是过度推断了。
所以对于主旨 概括 题,要避免过度推断误区还是有规律可循的,搞清楚文段强调对象及行文脉络,根据核心重点总结出主旨,增强阅读敏感能力,但是想能轻松做到以上几点,需要广大考生朋友加大做题量,同时要适时总结,学会分析和梳理行文脉络,希望各位考生能轻松掌握这类题目的解题技巧。
>>>2022公务员考试笔试模拟试题练习
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是:
A. 甲公司提出并与张某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B. 乙公司未依法为李某提供劳动保护,李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C. 丙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而解除与孙某的劳动合同
D. 丁公司于劳动合同期满后提高待遇要求续签,赵某拒绝
【参考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劳动合同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劳动合同法》第 46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中选项属于(五)中的除外情形,即丁公司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要求续签,赵某不同意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丁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选择 D 选项。
A 项:《劳动合同法》第 36 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的行为符合第 46 条第 2 种情形:(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故甲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B 项:《劳动合同法》第 38 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乙公司的行为符合第 46 条第 1 种情形:(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故乙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C 项:《劳动合同法》第 41 条第 1 款规定,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丙公司的行为符合第 46 条第 4 种情形:(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故丙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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