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入口
2022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入口开通了,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顺利报名,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本次招考的报名入口丨报名程序!,详情如下:
报名入口:http://rcpj.zjyxjl.org.cn/web/examApply/examApplyList
报名时间:3月11日9时—3月13日16时
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1日9时—3月13日16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系统(http://rcpj.zjyxjl.org.cn)。点击首页“2022年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栏进行注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招聘岗位设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按1:1比例开考。
2.资格初审
2022年3月11日9时—3月14日17时,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2022年3月11日9时—3月13日16时),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大学专科、本科专业目录设置,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考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方向确定。
3.准考证、个人健康承诺书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22年3月25日9:30-3月27 日9:30登录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系统(http://rcpj.zjyxjl.org.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个人健康承诺书,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形式。笔试内容为基础医学知识及相关专业、技能知识。笔试均为客观题,题型为单选题和多选题两种,以答题卡填涂形式作答。应考人员在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个人健康承诺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笔刀。《个人健康承诺书》由工作人员当场核验并收取。
笔试时间:2022年3月27日上午9:00-11:00,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资格复审、体检人选。
(三)资格复审。
笔试后,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对象。若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相等造成入围资格复审对象人数超过招聘计划人数时,则对末位成绩相等的人员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
体检前,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检。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列入体检对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按要求带齐以下材料:
(1)《2022年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网上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岗位序号1至29号岗位的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包括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历届全日制医学类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聘者与单位签订的最近一次劳动(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报考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岗位序号30至37号岗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应聘者与嘉兴市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近五年)的原件及复印件。
(5)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入围资格复审的,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本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定向培养应届毕业生和定向培养未满服务期限的在职人员报考的,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本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
考察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该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聘用单位与拟聘用对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聘用协议书。
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其中嘉兴市第二医院招聘岗位为康复医院(筹)康复科(15)、康复医院(筹)超声科(16)、康复医院(筹)放射科(17)的聘用人员,按聘用合同约定,派驻嘉兴市康复医院(筹)从事医疗卫生工作)。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直属医院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需与原单位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