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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2人的公告

浙江省财政厅 | 2022-05-01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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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财政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会计事务服务中心为浙江省财政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所需经费由省财政适当补助。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组织实施;负责全省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工作,开展全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业务规范的培训与指导;负责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的业务质量检查与服务;承担全省高端会计人才的选拔与培训;组织开展会计、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业务理论研究,传承弘扬珠心算文化,组织对外交流宣传工作;承担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联合党委日常工作等。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2个岗位共2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笔试工作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实施,其他环节工作由省财政厅组织。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5月5日9:00—5月9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5月5日—5月10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5月5日9:00—5月11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每个岗位符合条件并缴费的应聘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将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2年5月26日—5月28日上网(http://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如届时因疫情等因素影响需要调整考试时间的,将以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所发布通知为准。

  时间及地点:暂定2022年5月29日(上午9:00—12:00),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6月13日左右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6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和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以及资格复审相关安排,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如为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主要测评岗位认知、适应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或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 浙江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www.zjczt.gov.cn,通知通告);

  2. 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政务公开/专题专栏/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财政厅(人事处),0571-87058405。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省会计事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71—85179676(综合管理岗位联系人:孙老师);0571—85179526(业务监管岗位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

浙江省财政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招聘计划表.xlsx

 

  2022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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