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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结果和资格复审、面试有关安排

人事处 | 2022-06-15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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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民政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结果和资格复审、面试有关安排

  公布时间:2022年6月14日

  一、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共 34人,以准考证号排序)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面试入围名单

准考证号

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综合管理

高宋川子

000000500419

金超兰

000000505626

童心意

000000505919

陈青青

000000506208

叶毅凡

000000507302

省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数据挖掘和分析

包寒超

000000501422

宋璐

000000502420

黎俊杰

000000505923

方怡霖

000000506203

徐雷捷

000000507126

省福利彩票管理中心

综合文字

朱玲玲

000000500423

刘翔宇

000000502116

戴娜婷

000000505328

刘开凤

000000505601

刘珈亦

000000505624

省社会福利中心

综合文字

蒋尚仪

000000500920

余晨璐

000000501327

方以慧

000000501810

张筱媛

000000507002

000000507810

假肢与矫形器制作

陈万婷

000000500424

刘倩倩

000000501708

000000501911

000000502925

康复治疗

刘建洋

000000500807

000000502615

孟培君

000000505226

徐梦灵

000000506810

连海兰

000000507412

会计

周馨妮

000000500724

000000501218

舒懿琼

000000505014

陈贝蓓

000000505129

黄钟韬

000000505230

  备注:省福利彩票管理中心“综合文字”岗位前五名有两人放弃,依次递补后进行公示,省社会福利中心“假肢与矫形器制作”岗位只有四个人参加笔试。

  说明:入围人员笔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公布。其他参加笔试人员请按招聘公告提示自行通过浙江省人事考试办网站(http://www.zjks.com)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复审有关安排

  (一)时间:2022年6月24日下午13:30--15:30。

  (二)地点:浙江省民政厅(西湖区保俶路32号)1号楼二楼会议室。

  (三)材料要求: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取得相应证书人员应携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对党员身份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材料;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足以证明实际工作经历的材料。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经认定后,取消面试资格。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面试有关安排

  (一)时间:2022年6月25日8:30开始。

  (二)地点:浙江省民政厅(保俶路32号)

  (三)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四)注意事项:入围面试的人员请于6月25日上午8:00前到场。面试顺序通过抽签确定。对于抽签结束之后到场者,不再保留应聘资格。

  四、疫情防控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就疫情防控相关事宜提示并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考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1);

  (2)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考试前72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经现场测量体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的考生可参加面试。高于37.3℃的考生,还应提供24小时内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二)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1.“健康码”“行程卡”为绿码,但出现连续咳嗽等可疑症状且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者。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3.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

  4.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生到达面试考点后,应全程服从管理,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口罩由考生自备)。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将根据浙江省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动态调整。

  五、咨询

  (一)浙江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1-81050580(联系人:陶老师)

  (二)浙江省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联系电话:0571-87050962(联系人:邵老师)

  (三)浙江省福利彩票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71-89057728(联系人:毛老师)

  (四)浙江省社会福利中心(浙江省康复辅具研究中心)

  联系电话:0571-88398198(联系人:言老师)

  附件1:

个人健康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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