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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机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宁波市机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 | 2022-07-16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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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机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宁波市机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招聘公告,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现将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并将资格复审相关要求及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2)、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限(所在单位劳动合同及对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未参加而出现面试名额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7月19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宁波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2号楼1楼114室)。

四、其他注意事项:

1.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2.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五、面试事宜

面试日期:2022年7月23日。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和《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2),按照《面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配合面试防疫和要求。

(一)考生参加面试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

2.提供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阴性报告,倡导省外来浙考生开展一次落地检测;

3.现场测温37.3℃以下。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阴性报告,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同意后,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考生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

(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根据我省疫情防控管理政策,处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的考生(受管控对象及措施以浙江省疫情防控办最新发布为准);

2.考试当天,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黄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非绿码的考生;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4.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联系电话:0574-89185611

附件:1.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2.考生健康申报表

    

 宁波市机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2022年7月15日

附件:附件1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xls

   附件2 考生健康申报表.doc


[附件下载]

  原文标题:宁波市机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宁波市机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复审公告(MD5:61e02ff85b57d3bf375bdce8d93f9b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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