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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市场化高级管理人员1名公告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03-13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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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计划选聘市场化高级管理人员1名,具体岗位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丽水市莲都区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市场化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为引进适应市场化竞争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国企市场化高级管理人员,助推市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百万人口大城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市场化高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二、选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私人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作风正派,未受过刑事处罚;

  4.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战略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

  5.本科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为18至50周岁(1972年3月14日至2004年3月14日期间出生),详见招聘计划表;

  7.选聘岗位有特殊要求,详见选聘计划所需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在任职期间,对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负有主要责任者;

  3.个人有严重不诚信记录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与选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相应岗位,也不得报考与企业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其他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及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工作时间、任职时间均计算到2023年3月14日。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形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15日。

  2.报名邮箱:ldqltgs@126.com

  报名需提供材料:

  1.《丽水市莲都区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市场化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材料;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

  5.选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记录、合同或其他工作证明);

  6.与选聘岗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说明;

  7.近三年工作总结;

  8.提供不超过三项与选聘岗位相关的工作业绩介绍材料(每项不超过1000字);

  9.其他所获荣誉材料。

  以上材料请扫描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联系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报考人员确认邮件已发送成功,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证号须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丽水市莲都区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参加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后,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的岗位是否开考由丽水市莲都区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委研究决定。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莲都区政府门户网、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比选

  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组织比选。比选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与岗位匹配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等,根据比选结果,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按不高于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与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比选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按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如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任职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招聘对象与聘用单位采用契约化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选聘岗位聘期三年,试用期三个月,一年一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期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合同、聘用期满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确定是否继续聘用。

  任职期间实行年薪制,薪酬待遇视企业年度业绩考核评价结果及本人岗位责任完成情况确定,具体标准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报考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报考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2.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lishui.gov.cn/col/col1229275321/index.html,公示公告专栏);

  3.“莲都先锋”微信公众号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咨询电话:0578-2630176(丽水市莲都区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

  监督电话:0578-2025601(丽水市莲都区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纪委)

  丽水市莲都区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本次选聘享有最终解释权。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请在正常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具体安排视疫情情况调整。

  附件:1.丽水市莲都区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市场化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表

  2.丽水市莲都区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市场化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

  丽水市莲都区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3日

  

 

丽水市莲都区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聘计划表(附件1).docx

 

丽水市莲都区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报名表(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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