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拟聘用下列13名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23年7月24日起到2023年8月1日止,共7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480610;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63482066。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