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宁波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派遣到江北区妇女联合会从事辅助管理工作,办公地址:江北区庄桥街道深悦商业广场7幢432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浙江省内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4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2、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4、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踏实肯干;有较强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8月7日
2、报名办法:报名者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3463841872@qq.com(注明应聘岗位和姓名)。报名表上必须附上近照,无照片者资格审核不合格,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及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资格。
(三)体检与考察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因体检、考察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过程中提出放弃录用资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是否在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由用人单位商议决定。如无合适人员的,将取消招聘计划数。拟聘用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公示期结束后6个月内,若本公告招聘岗位聘用人员中途离职或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在参加面试未被录用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其他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证书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3年7月24日(含)。
2、聘用以后的工资待遇按照《宁波市江北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3、报考咨询电话:87667963,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4、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将在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5、本简章由宁波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宁波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