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派遣至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从事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岗位 名称 | 招考 人数 | 性别 要求 | 户籍要求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年龄要求 | 备注 |
工作人员 | 1 | 不限 | 淳安户籍或淳安生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公共管理类 | 18-40周岁(1983年8月22日—2005年8月22日期间出生) |
二、招聘对象
1.淳安籍生源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毕业生(研究生还须提供相应学位证书)。
2.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户口在淳安的毕业生(以2023年8月22日的户籍为准)。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须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未取得相应学历人员不能报考。
3.具备岗位所需的语言表达能力,善于沟通,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4.服从组织安排,能接受经常工作日晚上和节假日值班、加班,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5.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6.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2日— 8月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1号911室)。
3.联系人:汪筱丽邵伟琦;联系电话:64827306,64819868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聘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2)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填写报名表(见附件)。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数的,则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凭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40人,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职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招聘的,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与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淳安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从事相关工作,薪酬待遇按照淳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待遇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本次招聘所有考生总成绩有效期为一年,2024年8月23日前,本次招聘人员当中如有缺岗的,可从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报考的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4.本公告由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负责解释。
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