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北区国资国企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经过网上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谈)、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将第二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
1、拟录用人员(详见附件)
2、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江北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反映,反映者要求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以便核实。
3、公示期限从2023年8月30日起至9月5日止
4、受理电话:0574-87667963
5、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