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各项工作开展,街道办事处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洪家街道编制外工作人5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
洪家街道交通专职管理人员2名,其他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交通专职管理人员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2.台州户籍(台州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放宽户籍条件),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全日制本科毕业年龄可适当放宽;
3.五官端正,体表无纹身,个体形象好,双目裸眼矫正视力在4.8(含)以上,适合男性,身高1.70m以上;
4.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5.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退伍军人、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规违纪被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二)其他工作人员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
2.台州户籍,年龄35周岁(含)以下;
3.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4.要求熟悉计算机日常办公操作,有较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招聘程序
经过公开报名、面试、政审、体检合格后择优录取。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者于2023年9月18日—9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洪家街道党建办619室现场报名,交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1张,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联系电话:0576—88019076。
五、用工形式及待遇
1.择优录用后,作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到洪家街道办事处工作,试用期2个月。
2.工资按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工作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给予缴纳“五险”“一金”。
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