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省城乡社区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关于深化“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推进基层治理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党建统领网格智治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及《中共安吉县委办公室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委办发〔2020〕17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我县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结合我县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职数配备及乡镇街道的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由县民政局组织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24名,其中16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8名面向全县在职且工作满一年的专职网格员招聘。专职网格员须同时符合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的基本要求和条件,专职网格员相关证明材料由县社会治理中心提供。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安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甘于奉献,心理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愿意履行专职社区工作者的义务。
3.具有安吉县户籍(以2023年10月30日<不含>的户籍所在地为准)的社会人员;安吉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4.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10月31日至2005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
5.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安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1月3日16:00止
网址:浙北人力招考系统(https://www.zbrlrc.com/zc/zcweb)
请报考者登录“浙北人力招考系统”,点击注册,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并上传证件照及相关要求资料,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见附件2)。因报考者不按招聘岗位所设条件报名的,报考无效。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如发现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6日17:00止。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开考比例为1:2;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下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11月9日9:00至笔试当天9: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https://www.zbrlrc.com/zc/zcweb)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逾期未下载打印准考证,视作放弃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应诚信报名,在注册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及其他信息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未达开考比例时未重新报名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任职期、任职资格及职业(执业)资格取得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10月30日(不含)。
4.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及报名、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后果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笔试、面试及聘用资格。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社会工作政策法规、综合能力、实务。
笔试要求: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预计于11月上旬公示。笔试成绩、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通过浙北人力资源网及浙北人力微信公众号公布。
不按规定时间和考点参加笔试者,视作放弃。笔试存在违纪情况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高低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材料不全、所提供的材料与应聘岗位条件不相符或提供虚假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规定时间内从该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与报名表填报一致):
1.2023年安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资格复审表(附件3);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与招聘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大专及以上全部学历认证书(学士及以上学位认证书);
6.笔试加分项所需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另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除提供所需材料和被委托人的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4)。
六、面试
面试由县民政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人员在离面试开始时间24小时外提出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依次递补,24小时内提出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办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采用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含加分)。
体检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时间为3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对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本人放弃,不足人员在进入面试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浙北人力资源网“公告公示”板块公示7日。
(二)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经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招聘单位(乡镇街道)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
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递补。本次招聘的拟聘对象,两个月内,因未按时报到、主动放弃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可按照“在同单位、同岗位、同要求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期等按前款规定不变。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均通过浙北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
(二)对报考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安吉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72—5500282。
监督电话:0572—512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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