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兰溪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用工性质为编外合同制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非本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职职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
人数 |
户籍 |
学历 |
专业 |
招聘条件 |
口腔医师 |
1 |
兰溪 |
本科学士 |
口腔医学 |
2023年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
后勤保障科高配电工 |
1 |
不限 |
初中及以上 |
不限 |
①45周岁及以下; ②取得高配电工证 ③有从事水电气维修安装、高配值班等相关工作经验。 |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11月2日。
2.报名材料:报名表,毕业证书、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彩照1张。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将报名材料交至兰溪市人民医院(城西院区)门诊四楼组织人事部1-4-007室。
4.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9-88669537。
四、考核方式及时间
1.报名审核通过进入考试,考试采用百分制。每次开考时,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低于(含)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超过30人先笔试再面试,笔试、面试各占50%,笔试成绩按职位招聘5 人及以上按1:3;招聘5 人以下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考试设置最低分数线,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总分设置最低分数线,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低于 60分者,不得聘用。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确定体检,如遇成绩相同另行加试。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
六、聘用
被录用人员应在录用结果公示期满后1个月内与兰溪市人民医院医共体签订劳动合同,并报人力社保局备案。在规定时间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人数依次递补。一年内聘用人员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或招聘同类岗位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其他
1.卫技人员聘用三年内未取得相关医疗卫生专业执业资格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临床规培人员连续二次同阶段规范化培训考核未通过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兰溪市人民医院医共体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s://www.zjykrc.com/infoDetail?id=552&type=%E6%9C%BA%E5%85%B3%E4%BA%8B%E4%B8%9A%E5%8D%95%E4%BD%8D%E6%8B%9B%E5%BD%95&pageType=homeView